新莊副都心
新副都會中心,總面積84公頃
▪ 新五泰共同生活圈、交通樞紐
▪ 自主性都市機能之都會衛星城市
計畫緣起
▪ 為明確副都會中心定位,本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及細部計於90.12.17發布,並據以辦理市地重劃以及區段徵收開發。
▪ 本地區位於二省道與思源路口,交通便利、區位良好,配合多項交通優勢,包括特二號道路預定於100年完工、臺一線高架快速道路於92年通車、環狀捷運預定在100年通車及機場捷運預定在99年底完成三重中壢段通車,形成大臺北都會區新核心,以致辦理開發。
▪ 為求降低對於臺北市中心商業區服務機能之依賴,未來可與板橋新都心機能相輔相成,成為跨越大漢溪兩岸之雙子城,並提供新莊、泰山、五股形成之「新五泰共同生活圈」所需之都市機能,塑造成具自主性都市機能之都會衛星城市。
發展示意圖

計畫範圍
▪ 位於本市新莊東北方,南臨中原路,北臨省道臺一線(中山路),東臨思源路,西臨特二號快速道路。
開發面積
▪ 市地重劃區約77.3058公頃,
▪ 區段徵收區約6.4957公頃
▪ 公共設施面積:約30.2430公頃
位置說明

開發效益
▪ 和板橋新都心機能相輔相成,成為跨越大漢溪兩岸之雙子城。
▪ 提供新莊、泰山、五股形成之「新五泰共同生活圈」所需之都市機能。
▪ 提供完善公共設施用地,提昇地區生活品質,促進土地資源有效利用。
▪ 降低對臺北市中心商業區服務機能之依賴,塑造成為具自主性都市機能之都會衛星城市。
▪ 具有多項交通優勢,包括特二號道路、臺一線高架快速道路、環狀捷運、機場捷運經過,成為大臺北都會區新核心。
辦理情形
▪ 都市計畫: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於90年12月20日發布實施。
▪ 重劃計畫書:以93年1月15日北府地劃字第0930022294號公告本重劃區計畫書圖,公告期間自93年1月16日起至2月15日止,共計30日屆滿實施。
▪ 區段徵收計畫書:以93年10月28日北府地劃字第09306811461號公告本區段徵收區計畫書圖,公告期間自93年11月1日起至93年11月31日止,共計30日屆滿實施。
▪ 地上物拆遷之查估、複估、補償及提存作業已於94年6月全部辦理完竣。
▪ 重劃前後地價及區段徵收後地價:已於94年7月提請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。
▪ 公共設施用地及土地調整分配原則:已於94年2月提請本市市地重劃委員會審議通過。
▪ 主體工程:第1標業於95年4月21由中華工程標得,並於95年5月8日開工,工期預定420個日曆天。第2標業於95年5月15日由長鴻營造標得,並於95年6月8日開工,工期預定570個日曆天,本府亦於95年6月14日熱鬧舉行開工典禮。
▪ 都市計畫變更:都市計畫變更(捷運機場線)案及土管要點修正案於95年8月3日提請本市都委會審議,95年11月10日發布實施。
▪ 重劃區土地分配:自95年12月25日起至96年1月24日止公告30日,業於96年6月完成權利變更登記。
▪ 區段徵收區抵價地領回:於96年2月27日召開抵價地領回說明會及辦理抵價地領回抽籤作業,自96年4月11日起至96年5月10日止公告30日,業於96年6月完成權利變更登記。
▪ 配合工務局開發工程逐步驗收之完成時程,本局從98年7月6日開始,分批辦理土地點交作業,業於99年4月完成全區26個街廓之土地點交作業。
▪ 本開發區共有商業區33筆、住宅區24筆,合計57筆,面積8.42公頃之可標售土地,將結合特二號道路、機場捷運線及周邊重大建設如中港大排河廊改造計畫、中央合署辦公大樓開發效益顯現,再配合工程驗收期程,自99年6月起分階段辦理土地標售作業。
資料來源:新北市政府